2021年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

浏览量:1253 / 发布时间:2022-01-14

编者按:

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回顾2021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出台了诸多税收政策,比如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收优惠、应对疫情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等。今天小编将2021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归纳梳理,快收藏起来吧~

点击文件名称可以查看政策原文哦!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1.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2.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等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

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来源:北京税务,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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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会管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