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浏览量:624 / 发布时间:2021-02-01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内容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